房子产权到了会怎样

宝应房产网    2023-02-04    31

房子产权到了,如果业主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而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拆除,然后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当然业主是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怎样申请房地产登记

1、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一次性、统一、全面的产权登记,也称静态登记。这是房屋产权登记中最基本的登记。

2、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初始登记一般为首次取得所有权的登记。

3、设立登记:他物权产生于既有权利,是原权利人设立的结果,所以他物权登记,称为设立登记。

4、转移登记:转移登记也称之为动态登记,是指在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而变更时进行的登记。在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会因各种法律行为和事件而变更,为了公示这种变化,原权利人和新权利人必须办理转移登记。

5、变更登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指房屋在进行总登记以后,发生了翻建、扩建、拆除等变化而进行的登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意义在于,及时公示房屋的变动情况,核实并公开产权人的权利范围,修正、补充原先的房屋户籍资料。办理变更登记以后,产权人应当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书。

6、注销登记:又称涂销登记,是指房产权利因抛弃、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申请房产登记机关作出原登记权利不复存在的登记。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是原登记人,也可以是其他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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