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流程2021

宝应房产网    2021-10-24    136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审核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7、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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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要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首先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不同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公积金贷款条件规定不同,通常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并且在贷款前已按照规定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1年以上。

2、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申请贷款时,名下无大额未结清欠款。

3、借款人具备良好的个人信用,无逾期等不良记录。

4、借款人已经按照规定支付了房屋首付款,首付款通常为房屋总价的30%。

5、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如果其中任意一方名下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那么就无法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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