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先给钱还是先拆房

宝应房产网    2022-06-29    56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应该先补偿然后在开始拆迁。一般是在拆迁双方达成协议后,拆迁方按照约定对被拆迁方进行补偿后,被拆迁方在约定的限期内完成搬迁。

但是经常会有些地区的征收方和被拆迁人签订协议之后就立马开始拆除措施,不管被拆迁人拆迁后的去向,这样一来被拆迁人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是不合法的。

总的来说,征收房屋还是应该先补偿再拆迁,但是如果遇到征收方“知法犯法”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相关的律师,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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